时间:2014-08-06 来源:紫砂之家
紫砂陶首先是日用品,其次才可能是艺术品。因此其审美价值必须与实用价值融合起来,其形式一定要适合实用的需要,亦即具有功能之美。法国的保罗·苏里奥在他1904年所著的《合理美》一书中指出: “一种产品的形式只要明显地表现了它的功能,就具有美。应该把工业产品的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融合起来,承认适合于功能的美的存在。”尽管功能美是一个现代美学才明确提出的概念,其所指的是现代工业产品的功能本身具有的美,但是功能美并不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才出现的,而是在人类制造器物之始就有了。紫砂陶器所体现的“功能之美”,应该足以令使用与欣赏它的人们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感到快乐与满足。
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某些当代紫砂新秀的一些所谓“创新之作”便不符合。例如卢剑星、陆文霞的五色土系列中的一些茗壶,作为现代陶艺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要泡茶,叫人如何下手去提拿?壶体上部密密层层的花朵,不扎手才怪呢,而且一不小心就会碰断花朵。既然如此,何苦一定要做成茗壶的样子呢?这是生理上不能给人带来快乐与满足的例子,还有的则心理上使人别扭。譬如周定芳的“皮包壶”、高振宇的“箱镍壶”,虽然质感上维妙维肖,不过倘若喝从这类壶中倒出来的茶,恐怕会大倒胃口的!至于徐瑞平的“汽车壶”,干脆连造型都不伦不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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