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1-24 来源: http://www.zisha.com
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宜兴紫砂”这个名称将不能再随便使用了,一切仿冒行为也将依法受到惩处。不久前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从今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紫砂矿产资源、陶制品以及制作工艺将受到法律保护。
据了解,这是继“苏州昆曲”后,国内立法保护的第二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专门为保护区域传统艺术品而立法,这还是国内首例。
宜兴紫砂,是指用宜兴特有的原料、特有的工艺制成的特定的工艺品。《条例》中特别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和帮助宜兴紫砂产品的设计生产者申请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并利用防伪标识、电子信息管理等现代化手段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本次出台的保护条例中,对紫砂资源的开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坚持保护和节约的原则。条例规定,今后开采紫砂,应当明确提出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保护措施,采矿者必须先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成为采矿权人,并且必须负责做好开采过程中的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对违规者,则开出了最高额度为违法所得50%或1万元的罚款。
此外,条例中还明文规定了“必须保密的紫砂制作技艺应当实行严格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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