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1 来源: http://www.zisha.com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的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五年举办一次,“中国美术奖”是中国美术界的国家级最高奖,其创作奖将在全国美展中评选产生。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于2014年举办,全国美术家们将满怀激情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向建国六十五周年献礼。
一、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画 种: 陶 艺
类别:A类和B类。 A类包括:装饰、彩绘、日用。B类包括:塑造、装置、观念。
三、收作品照片截稿日期 : 2014年6月2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四、展区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作品照片评审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3日
作品原作终评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
五、展览开幕日期:2014年9月29日
六、展出数量: 260件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陶艺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参展作者需提供参展的陶艺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材质、创作年代、作品尺寸(长×宽×高cm)、详细地址(··省··市··区··街··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且附一份作者本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作品照片初评入围的作者接到展览组委会的通知后寄送作品原作,具体接收的地址另行通知,作品照片初评未入围的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作品原件终评落选的作品给予退件。
八、作品照片的具体要求:
1.陶艺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应有参照物,要求能体现作品原貌且标注作品尺寸,长 × 宽 × 高 (厘米)。
2.陶艺作品最大边的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3.每人只可参展一件作品,多件组合作品中的单件作品的最大边尺寸
的总和按一件作品的尺寸计算,且总和不得超过150厘米,超尺寸
作品照片不能参加评审,超尺寸作品原件展区一律不接收。
4.参展作品原作需自制实木材质的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
5.作品登记表、评选结果请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
网站: www.caanet.org.cn
6.收作品照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68号韩美林艺术馆。邮编:101101,收件人:孟雅静,联系电话:158 1098 9834
7.第十二届全国美术展览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办公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 59759379
中国美术家协会陶瓷艺术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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